直接租赁
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,从指定供货商的购买的租赁物件,再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的融资租赁形式,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全额支付租金后,以名义货价购回原有固定资产。满足承租人购置固定资产,资金不足的问题。
售后回租
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租赁公司,同时与租赁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,再将该物件从租赁公司租回,并支付租金的融资租赁形式。
盘活承租人租赁资产,优化财务结构。
厂商租赁
厂商或者经销商与租赁公司建立业务合作,出租人为其推荐下游客户在购买其产品时,提供融资租赁服务,厂商或者经销商为承租人提供回购担保等增信措施。
提升产品竞争力,促进产品销售。
经营性租赁
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商的选择,购买租赁物,并中长期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,租赁期满租赁物留有余值的非全额清偿的融资租赁模式,承租人可选择退租、续租或者留购。
表外租赁、优化财务结构。